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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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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县在法律制度齐备以前就开始通过对受害者进行公费医疗救助等,开展着解救患者的活动。现在也在进行患者认定的同时,每年实施流域居民的健康调查,致力于居民的健康管理。
富山县自1967年起独自进行患者的认定,实施了公费医疗救助。其后,知事(省长)基于新制定的法律,听取“富山县公害健康灾害认定审查会”的意见对患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痛痛病患者后,肇事企业将基于誓约书对其进行赔偿。
患者自己申请之后,知事(省长)将根据审查会的意见决定是否认定申请人为患者。
痛痛病患者的认定需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4项认定条件。
厚生省(现厚生劳动省)见解指出痛痛病是一种由镉慢性中毒引起,首先出现肾脏异常,然后引起软骨病的疾病。加上妊娠、哺乳、内分泌失调、老化和钙等营养物质的缺乏会加速疾病的恶化。虽然关于痛痛病的构成至今还存在未查明的部分,但是肾障碍,骨障碍,其中伴随骨质疏松的软骨病是痛痛病的最显著特征。
肾脏是将身体不再需要的体内废物转化为尿的器官。血液经肾脏的肾小球过滤形成尿的前身(原尿)。原尿流过称为肾小管的管道,此时身体需要的物质将被再次吸收。肾小管发生障碍的话,应该保留于体内的物质也将被排出,从而引起骨头的异常。痛痛病的表现之一就是肾小管障碍。
骨质疏松症是骨量下降、骨密度降低从而形成的空洞状态,骨头的成分正常。另一方面,软骨病是使骨头坚硬的身体机制发生异常,不能形成正常骨头的疾病。痛痛病的表现之一是伴随骨质疏松症的软骨病。
自1967年最初认定患者以来,截至2011年底,认定为患者的人数为196人,其中还在世的为4人。
此外,判定为还需要进一步观察的人数为336人。
本县从1967年开始实施实际状况的调查以维护受灾的流域居民的健康。另外,通过实施由保健师对患者、待查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访问指导等,对居民的健康进行管理。
从1967年起,每年对神通川流域的居民实施健康调查。
我们自1979年起接受环境厅(现环境省)的委托展开调查活动。调查的目的在于提高健康管理意识,对近曲小管功能异常的研究工作提供帮助。
在痛痛病发生的地区,过去是将神通川河水和井水作为生活用水,后来根据当地居民的要求,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逐渐安装了自来水。
自来水的普及对改善痛痛病的居住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安装自来水的新闻报道《朝日新闻》
196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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